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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滞后电动汽车遭遇充电难 小区充电桩何时各就各位
电动汽车由于节能环保,在全国范围内得到积极推广。在今年的德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产业被列为我市重点发展方向。然而,充电桩等配套设施的不足正成为阻碍市民选购电动汽车的大问题。9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提出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等十一项要求。
配套滞后电动汽车遭遇充电难
近几年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多,市民马先生也赶了个新潮,买了辆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花十几元充电能跑200多公里,体积小好停放,但充电是个难题。”由于马先生小区停车是地下停车位,连接电线充电无法实现,所以就想安装充电桩。按要求,业主需提供小区车位产权证明及物业对安装充电桩的同意书等材料,就可以申请安装私人充电桩。但马先生先后多次与物业协调,都遭到了拒绝。
据该小区物业负责人介绍,之所以不批准,是出于安全考虑。“建设私人充电桩,涉及电力增容以及重新布线的问题,地下停车场内有很多管道,存在安全隐患。而且,政府未出台小区车位安装充电桩的规范性文件,没有电路、管理方面的标准,我们也不好实施。”
记者了解到,由于建设充电桩未被列入住宅建设硬性配套,多数住宅小区都因为涉及安全、责任、管理等诸多问题,不想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有据可依业主安充电桩物业应配合
根据四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按“适度超前”原则,供电企业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对公共停车位,应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
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预留电表箱、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和用电容量,并因地制宜制定公共停车位的供电设施建设方案,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提供便利。新建居民区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支持结合实际条件,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通知》指出,要引导业主委员会支持设施建设。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用户需求及业主大会授权,利用公共停车位建设相对集中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并提供充电服务。
一家之言关键在于政策如何落地
新规能否掷地有声惠泽大众?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表示,此次下发的通知是对完善充电桩基础设施有积极意义的,但是想要真正解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问题难度还是比较大的,现在最大的难题就是“建桩难”,居民小区配套设施跟不上,电动汽车使用情况就会发展缓慢。“许多小区是比较独立的,对于一些老的小区,推进《通知》的相关内容是不容易的,此前政府也推行过类似的内容,但是实际覆盖起来也是备受阻力。”贾新光说。
他还指出,现在许多小区停车位太少,居民没有固定的停车位,家用车和停车位的数量不对等,一般是谁先回去就先占车位。“因为停车位的数量不够,所以对应的建桩的数量也会受到限制,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盖停车楼,国外许多土地比较紧张的地方都是选择盖停车楼来缓解停车位不够的问题。我们中国其实也应该推行这一措施,可以有效地解决停车难、建桩难的问题。这样电动汽车有地停,有地建桩,才能让百姓使用新能源汽车更加便利。”贾新光说。